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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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区金龙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设计(二次)已经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克拉玛依区金龙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设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金龙湖景区及周边
2.工程规模:用地面积约90000㎡,总建筑面积约8000㎡,具体包含:户外运动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自驾车营地、应急避难场所,配套生态停车场、景区道路、休闲步道、绿化景观及外配套设施,改善项目地生态环境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等工程。本次主要针对以上建设内容进行设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KLMY202104067170010203001
克拉玛依区金龙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设计(二次)
完成克拉玛依区金龙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工程测量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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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设计企业)》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设计资质;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设计企业)》中相对应的已登记人员。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在信合联服网站完成诚信注册备案,并且综合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含C级)。(企业备案信息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进行年度审核。网址htp:/www.xhlfzx.comcn/,地址:市政府2号楼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信用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990-6223850)。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领取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克拉玛依市目前正在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联系人:邓菲、王勇超(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监督举报电话:0990-6223342联系人:辛文(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0-624192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
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12号
邮编:
邮编:
834000
联系人:
张鹏
联系人:
王姗姗
电话:
电话:
1399950873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724054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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