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隆发改【2021】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回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回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隆回县人民医院内。
2.3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2560m²;总建筑面积2198 m²;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5.7m(含室内外高差0.9m,含屋面建筑做法0.3m);建筑类别:多层公共建筑(医疗建筑)。
2.4工期要求:总计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工程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2000]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2.7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施工和造价全面负责,并参与或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矛盾的调处。
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消防、地下室机械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总承包单位进行限额设计。
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且不限于桩基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为准)。
2.8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项目管理能力。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若联合体的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近3年内(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具有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业绩。
3.4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符合本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5设计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3.5.1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5.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6.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本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6.2联合体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6.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保证金:
4.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4.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
4.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5. 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或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lhjgz.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网站下载资料如不一致,以建设行政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为准。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资料售价6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本项目网上支付凭证并加盖公司公章。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资料时通过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牵头单位下载并进行网上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它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投标人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lhjgz.com)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8180076。
10. 联系方式: 名称:隆回县人民医院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22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39-824461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873956088
地址: 隆回县财苑小区第三进(财政局旁)
招投标监督机构: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818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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