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元氏县营里村东,焚烧生活垃圾能力为250t/d×2+500t/d×1。全厂共产生飞灰量约30t/d。飞灰通过螺旋输送机从灰仓输送到与灰仓相临的飞灰稳定化装置。本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采用螯合剂作为稳定化材料的稳定化工艺。为保证飞灰稳定化设施能力足够,飞灰稳定化设施规模按本项目最大生产规模,每天一班工作8~10h设计,灰库设有空气炮,防止飞灰堵塞。
2.2招标范围:增加一套飞灰稳定化系统的设计、控制室改造、机械钢结构平台设计改造、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等。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交付期: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改造、调试、验收及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飞灰稳定化系统供货或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谈判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核查。
3.1.4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采购人谈判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6至2021-04-0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611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15 14:00 ,地点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评标二室(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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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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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元氏县营里村东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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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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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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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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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 联系人:
| 王海英、赵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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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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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2955350
| 电话:
| 0311-83086977、1863217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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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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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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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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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sct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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