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湾河南侧岸线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编号:
SL20210300463
1.项目名称
北湾河南侧岸线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
北湾河南岸西段和南北向的河两侧护栏改造更换,全长约
700
米;完善护栏内侧的人行步道和景观建设;增建一座人行桥(宽
3
米,人非混行)。
3.招标内容及范围
3.1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
北湾河南侧岸线改造工程
监理工作,为一个标段实施招标。
3.2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SL223-2008)》。
3.3暂定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349.6
万元(最终计费额按工程施工审计结算价格计取,监理费结算价最高不超过中标价)。
3.4
本次招标将设最高限价:
7.67
万
元
4.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
]
或住建部颁发的
[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
(
含)以上
]
资质;
(
3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
[
住建部水利水电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书
且满足下列条件:
(
1
)在泰州市域外无在监工程。
t
(
2
)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
¨
(
3
)在泰州市范围内无在监工程。
注:以上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4
)监理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3
人,且全部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并持有监理资格证书,其中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不少于
3
人;
(
5
)投标人必须具有“
2020
年度泰兴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星级评定表”达到
B
级(含)以上。
(
6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①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2016
】
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
】
527
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③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④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7
)其他: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招标人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5.
监理服务期
服务期=建设服务期+缺陷责任期。建设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一致。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6
.
招标
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如决定参与
投标
,在2021年
4
月
6
日
至
2021
年
4
月
8
日每日
上午
9
:
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
00
,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国兴办公室(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购买
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实行资格后审。
7
.
招标
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8.
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前递交至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川路
36
号)三楼会议室
9.
谈判主持单位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封海军
联系电话:
15195275707
邮箱
:
275567002@qq.com
10.
建设单位: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军
联系电话:
15052383362
11
.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
2021年
4
月
9
日
18
:
00
前
将《投标确认函》发邮件至以下邮箱(
275567002@qq.com
)或邮寄至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国兴办公室。
本单位将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
招标
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信息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北湾河南侧岸线改造工程施工
监理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了北湾河南侧岸线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我公司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决定准时参加投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