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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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草滩、未央宫两派出所锅炉房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77号裕朗国际A座1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1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WXZBDL2021-ZC-CS1009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草滩、未央宫两派出所锅炉房建设工程
3、预算金额:2,003,949.10元
4、最高限价:
2,003,949.10元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草滩、未央宫两派出所锅炉房建设工程,1批,
采购预算: 2,003,949.10元,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草滩、未央宫两派出所锅炉房建设工程,本次采购范围为草滩派出所锅炉房工程、草滩派出所户内改造工程、草滩派出所院内管网改造工程;未央宫派出所锅炉房工程、未央宫出所户内改造工程、未央宫派出所院内管网改造工程等工作内容;最高限价:200.39491万元,其中暂列金18万元整。,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本工程为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草滩、未央宫两派出所锅炉房建设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29 09:00:00
至 2021-07-1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由代理机构现场网上查询并留存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12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77号裕朗国际A座13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14 14:30:00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77号裕朗国际A座13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21号
联系人: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经办
电话:8675782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 话:02989627187
传 真:0298962718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77号裕朗国际A座130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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