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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本项目配送内容包含: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牛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址。
| 1.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机检测,每年4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4.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6.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食品安全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8.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核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 中标下浮率:蔬菜类、水果类和水产、冰鲜鱼类:8.00%;猪肉、牛肉、家禽类:5.00%;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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