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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开区信号灯岗新建工程(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03月31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经开区信号灯岗新建工程(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品目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行政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31日 22:0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100.538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亚男项目联系电话024-22828557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采购单位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373439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5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28557附件:附件12020年经开区信号灯岗新建工程(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3.3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0年经开区信号灯岗新建工程(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03-31 至 2021-04-06 撰写单位: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亚男 (2020年经开区信号灯岗新建工程(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经开区信号灯岗新建工程(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32-00284 项目名称:2020年经开区信号灯岗新建工程(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5,380.23 最高限价(元):1,005,380.23 采购需求:查看 2020年经开区信号灯岗新建工程(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根据2020年城建计划要求,对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二号路转盘安装四方向信号灯岗、监控、电子警察、标志标线等工程。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3、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评标(评审)过程中,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得启封、拆包。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 024-25373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5室 联系方式: 024-22828557 邮箱地址: lnzsgc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900920007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亚男 电 话: 024-2282855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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