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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单位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31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造价咨询单位采购招标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31日 22: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9:30开标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岩项目联系电话024-22516760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325980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516760附件:附件1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最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造价咨询单位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31 至 2021-04-08 撰写单位: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晓林 (造价咨询单位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造价咨询单位采购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64 项目名称:造价咨询单位采购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40 采购需求:查看 ★1、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的通知为准,咨询人在接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必须开展咨询服务。 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开始日期,咨询人应无条件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咨询服务酬金不予调整。 ★2、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 (1) 编制工程量清单 (2)编制工程预算 (3)与造价有关的其他工作。 (4)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委托承接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该承诺函为符合性证明材料的一部分,如不提供,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 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准备投标文件解密所需设备。4、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报名后方可正常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工作。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在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25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6760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131*****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岩 电 话: 024-2251676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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