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集装箱钣金件委外加工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LZ2021-17-
一、招标条件
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现就集装箱钣金件委外加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1#包件:集装箱钣金件加工
2#包件:集装箱钣金件加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关加工设备,并能按招标人所下订单的交货期及质量要求进行供货。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有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
3.4投标人须经过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机电装备分公司审核,具备合格供应商资格(联系人,黄工,电话:020-61349979)。
3.5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制定的招标规则,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时须提供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投标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 3 月 31 日起至 4 月 6 日17:00止,每日08 时30分至17 时00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4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149号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办公楼319房。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 4 月 21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149号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办公楼319房。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报价人无须现场出席,招标人与投标人采用电话语音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请投标人保持电话畅通。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49号
电 话:020-61349889
开户单位: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账 号:3602026809200016908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