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1006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1006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1 |
详细内容:
|
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8】1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垦区内;
工程规模: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项目综合办公楼为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总高度44.7m。总建筑面积11124.21㎡,地上面积9345.33㎡,地下面积1778.88㎡,地上十层,地下一层。首层主要功能是办公门厅,厨房,设置3部电梯(其中1部消防电梯),厨房部分独立为一个防火分区,剩下部分和二层合为一个防火分区。二层主要功能是侯工和食堂,三层到七层主要是办公室,八层设有ups室、网管室,九层为监控中心,十层北侧瞭望室,南侧是景观平台。
工程投资:约2500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一部分,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内容包括:
1)办公楼地上部分(±0.00m以上)的办公室、会议室、候工室、厨房、用餐区、电梯厅、走廊、九楼监控中心、十楼港区瞭望厅、卫生间、茶水间等功能用房(除八楼机房、UPS间外)的装饰装修施工(含家具设备采购)、相应的电气、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厨房事故排烟系统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和配套工程;
2)建筑智能化中综合布线系统(数据、无线、语音、设备网)、网络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多媒体显示系统、能源管理系统、BA系统、智能照明系统、IBMS系统等配备(含供货、安装、调试);
具体工程量见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满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项目经理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持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注:应附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或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A.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B.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C.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②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③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④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7)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2017-2019年);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所有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一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两个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要求以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任务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作的一方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联合体承担建筑智能化工作的一方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3上述3.1.(4)、3.1.(5)、3.1.(6)涉及的人员及业绩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3.2.4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牵头人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国家和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例如:(主)**公司(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办理窗口为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必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一份(需递交原件)。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内容必须与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12号南沙港务大厦
联系人:丘工,杨工
电话:020-34662127,020-3466118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邮编:510730
联系人:罗工
电话:020-82211756
传真:020-82212796
|
文件下载: |
请登录,下载附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