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路(汤庄河-靖江界、阳江路-高港界)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的
概念性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平路(汤庄河-靖江界、阳江路-高港界)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概念性设计
已由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
《泰兴市2021年城建惠民项目计划的通知》泰委办发[2021]1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现委托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泰兴市
江平路(汤庄河-靖江界、阳江路-高港界)沿街
(
2
)
工程概况:
江平路(汤庄河-靖江界、阳江路-高港界)环境提升整治,
包含道路基础设施提升、两侧绿化景观提升、两侧房屋立面提升等工作内容。
汤庄河-靖江界,长度约为8.7km;阳江路-高港界,长度约10km
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
3
)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20 万元
2.2招标范围:
江平路(汤庄河-靖江界、阳江路-高港界)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方案设计通过招标人及相关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
9
0%;余款在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2.4工作周期
设计工期:
40
日历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定稿且通过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6配合服务
□
不驻场
?
驻场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
3.3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
(2)
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2016
】
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
】
527
号文)
。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技术成果补偿: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
投标人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30
时,
按下列要求至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买招标文件
。
4.2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
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招标公告:
泰兴市公共资源网“限额以下”一栏(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
地址:
|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
联系人:
电话:
|
幸阳冰
17366468865
|
联系人:
电话:
|
黄卉
13382587295
|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