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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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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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2021年新民市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01 至 2021-04-08 |
撰写单位: |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张兵 |
(2021年新民市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新民市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81-00085
项目名称:2021年新民市水利救灾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4,800.00
最高限价(元):80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抗旱设备为12马力柴油机组及配套水泵、喷枪等160台套。资金来源为国家抗旱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总则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柴油机及水泵须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如未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如未携带将导致废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民市民族街
联系方式:
024-27619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南郊路33-6号
联系方式:
024-66999599
邮箱地址:
554223687@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2610102000006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兵
电 话:
1864036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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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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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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