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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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办事处禁毒社会化管控服务项目第二次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成华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中标商:成都鼎力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8202100008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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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5101082021000081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办事处禁毒社会化管控服务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鼎力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西路310号附1-5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98000元/年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一、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双水碾街道办事处禁毒社会化管控服务项目(第二次)。二、服务范围:完善对各双水碾街道办下辖各个社区的在册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戒毒治疗、心理矫治、帮扶救助、就业指导、宣传教育等。三、服务要求:1、开展在册吸毒人员的管理:(1)社区吸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2)禁毒社工,志愿者配合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管控;(3)配合开展对吸毒人员分级评估工作,掌握情况,及时汇报,针对性管控;2、开展禁毒管控帮教计划:通过监督检测、谈话、戒毒知识辅导、法律援助告诫、戒毒(康复)情况定期评估的方式和途径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管理和帮助。(1)根据禁毒办提供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信息,力求与上述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监督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累计不得少于28次。对戒毒人员第一年的检测至少每月检测一次,第二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监督不定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2次;(3)社区康复人员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15次,对社区康复人员第一年的检测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6个月检测1次。监督不定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1次。(4)戒毒社工至少每月找社区戒毒人员帮教谈话1次,康复社工至少每2个月找社区戒毒人员帮教谈话1次;(5)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必须每月向禁毒办报告社毒情况;(6)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如需暂时离开必需向属地街道(镇乡)请假;(7)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就业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8)建立工作手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认真建立《社区戒毒人员台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台账》《社区戒毒人员台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台账》。台账应主要包括: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信息资料、社区戒毒(康复)决定法律文书、社区戒毒(康复)接受相关资料、社区戒毒(康复)措施相关登记资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请假外出或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材料等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相关、能反映社区戒毒(康复)对象情况的文字、影音资料。3、人员配备:需配备专职社工和志愿者。4、开展区域禁毒宣传活动:将禁毒宣传教育与普法教育、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宣传、防艾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面向社区、场所、企业、家庭、农村以及戒毒康复场所等不同区域开展禁毒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5、确保运行正常;按时编制每月巡查报表、问题及整改台账并报相关科室。四、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五、服务标准:(1)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川财采〔2015〕32号文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孙其波;组员:熊海燕、文武(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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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1.5%收取。收取方式为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97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备案号为:(2021)0024号。二、监督单位为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电话:028-84356267。三、本项目已于2021年2月2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需求论证公示;公示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new/xqlz/2021-02-23/03ef2b69-30c8-47e1-af21-93e49b153dcc.html。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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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双水碾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站北北街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8355295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力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西区7-1-2019A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28-8512306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范女士 |
电话: | 028-8512306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