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洪灾灾后维护加固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仪陇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中标商: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324202100009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324202100009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洪灾灾后维护加固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119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035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洪灾灾后维护加固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洪灾灾后维护加固采购项目的全部施工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2 技术负责人 姓名:
3 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4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
7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8 付款方式 工程价款及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招标费率记取,规费按供应商规费证记取。
5.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另册)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一览表中涉及的节能、环保产品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部门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材料要求: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
(4)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等均由供应商单位自备,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施工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
(5)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2)施工过程应保证施工内容外的设施、设备、环境无污染、无损坏,若有损坏,应保证将设施、设备、环境恢复原样,相应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滞留现场,应随生产清运,该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进报价中。
(6)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配备齐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
(7)供应商应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施工过程中因供应商单位或工作人员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概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1)施工现场以及存放材料的库房,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等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不准混放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期间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避免给群众出行带来不变和造成安全隐患。施工期间因项目需要的相关水电接入需经采购人同意并由专业人员接入,供应商不得随意私拉乱接水电。
(8)施工期间,采购人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对于不规范的施工情况及有发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直至合格为止。
(9)建设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6、环保要求:符合施工环保标准的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完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服务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地方政府验收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实施,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部门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应满足设计工艺要求;材料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专家名单:刘昭军 孙小敏 采购人代表:何朝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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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00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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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1340817436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817-88506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丁先生 |
电话: | 13408174369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