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服务及档案管理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眉山-东坡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中标商:陕西紫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4022021000107,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4022021000107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服务及档案管理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陕西紫光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镐东路4号103楼41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5560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服务及档案管理;服务范围:负责采购单位所有的法律文书集中中心运转,含文书排版、、装订等。负责接收卷宗,整理、归档并同步录入档案管理系统;服务要求:符合 DA/T 31-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档案法》;GB/T7156-2003《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 1部分:要求和指南》GB/T 17235.1-1998;《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 第2部分:一致性测试》GB/T17235. 2-1998;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规范》、《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表》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李刚(SC1416538);杨建伟(SC1414888);采购人代表:(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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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240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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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7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辛老师;联系电话:1377885861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佳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273号万景国际商业楼16层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蒋池;联系电话:1377885819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辛老师 |
电话: | 1377885861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