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30,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中共成都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购买因公代办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及领事认证办理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办公,中标商:成都顺欣国际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1202100038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1202100038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共成都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购买因公代办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及领事认证办理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顺欣国际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成交固定项目报价金额:人民币49万元/年
成交据实结算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52.35万元/年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因公代办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及领事认证办理辅助性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共1个包,购买因公代办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及领事认证办理辅助性服务。
服务要求:
1.辅助做好领事认证的受理工作;
2.辅助做好因公代办签证的受理工作;
3.辅助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的受理及寄送工作等相关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年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因公代办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及领事认证办理辅助性服务,且该项目验收标准以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及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标准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磋商小组组长:江启春,磋商成员:刘春、(采购人代表)李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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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2086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1、备案号: (2021)0508号。
2、预算金额:101.35万元。
3、采购品目名称:C0899其他商务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七、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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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中共成都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6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益民;联系电话:028-86637192、1822809777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袁先生 |
电话: | 1311188192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