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JT20210330001
商品品目
修缮、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十一纬路地下室防水治理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FJT20210330001)
一、采购条件
十一纬路地下室防水治理工程(项目编号:FFJT20210330001)已由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计划资金23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通过询比采购方式择优选取合格的法人单位。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一纬路地下室防水治理工程
(2)采购人: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
(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付款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五年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6)质保金及质保期: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从工程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保期为5年。
2.采购内容与范围:1、用微创技术再造防水层,在迎水面重新再做一层新的防水层:修复进水点彻底解决建筑渗漏问题。2、对漏水区域混凝土裂缝内部密封处理,现场裂缝初步测量分别为天棚97米,立墙31.5米,地面30米。3、做成墙封系统,采用背水涂密封材料。并根据现场漏水部位进行针对性维修。4、需对后楼梯地面、墙面损坏严重的部位进行防水改造及加固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能;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除外);(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3)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还须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07房间(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9:30时
递交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707房间
递交方法:密封递交正本1份,副本2份纸质文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9:30时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707房间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
联系人:边工
联系电话:024-81370061
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标书价格
无元
开标时间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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