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尿素包装系统改造项目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尿素包装系统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
“
设备
”)的招标人为
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尿素包装系统改造项目
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52
万吨尿素包装线设计配置六条成品包装 线,由航天十一所成套供货。
2019
年
8
月,公司将
2
号半自动包装线改造为全 自动包装线。包装系统正常运行时,只投入二条半自动包装线和一条全自动包装 线即可。目前,半自动包装线需要人工包装(人工下料、人工上袋、人工折边、 人工缝包),工作强度大,动作重复单一,并且半自动包装线设备整体性能比较差,生产效率低、除尘效果差等问题。本次尿素自动包装项目计划对
3
号、
5
号线进行改造安装。
供货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为土建设计、安装、设计、调试以及设备供货
EPC
项目。
2.
本次招标供货设备主要为
2
套完整的自动包装线,从供袋盘、上袋机架、居中定位、夹袋、套袋、称量、折边、缝口以及后面复检等流程的设备,包括以下设备但不限于此: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称重包装单元
|
插板阀
|
套
|
2
|
软连接
|
套
|
2
|
电子定量秤
|
套
|
2
|
过渡料斗
|
套
|
2
|
装袋机
|
台
|
2
|
供袋机
|
台
|
2
|
转向输送机
|
台
|
2
|
真空系统
|
套
|
2
|
夹口整形机
1
|
台
|
2
|
夹口整形机
2
|
台
|
2
|
折边缝口机
|
台
|
2
|
立袋输送机
|
台
|
2
|
除尘系统
|
套
|
2
|
输送检测单元
|
倒袋输送机
|
台
|
2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斜坡输送机
|
台
|
2
|
电子复检秤
|
台
|
2
|
拣选机
|
台
|
2
|
皮带输送机
|
台
|
2
|
批号机
|
台
|
4
|
成套设备控制系统
|
套
|
2
|
缝纫机专用工具
|
台
|
2
|
高清摄像头
|
套
|
6
|
拦包机
|
台
|
2
|
设备固定用配件(螺栓、螺母、垫铁)
|
套
|
2
|
成套设备中从控制柜到设备的控制电缆
|
套
|
2
|
试车备件
|
套
|
2
|
开车备件
|
套
|
2
|
投标中列出开车、试车备件清单及易损件清单,并单独报价
|
(招标货物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供货期:
2021
年
7
月
30
日完成安装、调试、竣工验收。
交货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翠竹路
1666
号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方式:交钥匙工程。
售后及质保要求:
(
1
)要求投标方派专业人员到用户现场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
2
)试运行期间,投标方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服务,以便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
3
)设备考核及验收:投标方将派专业人员依据合同参加设备考核及验收工作。
(
4
)投标方将与招标方用户经常保持通讯联系;如果设备发生用户无法解决的故障,投标方将派工作人员,在
24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解决。在质保期内,故障属设备质量问题,费用由投标方负担;在质保期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
5
)质保期内,投标方负责设备的保修服务,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
3
)投标人必须担保其向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及设备,在招标方使用过程中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
(
4
)投标人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经第三方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及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登录
“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称兖矿电招平台)”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4.1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凭证通过兖矿电招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该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
b)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因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或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4.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
1
年
3
月
29
日
17
:00,发售结束时间:202
1
年
4
月
6
日
16:00。售价为人民币
0
元
/套,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要求
5.1 投标文件通过兖矿电招平台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CA办理地点: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联系方式:0537-5937002、5933806
。
5.2 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5.2.1通过兖矿电招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反馈的回执时间为准。(回执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一致)。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5.2.2 逾期或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电招平台关闭后不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1
年
4
月
19
日
下午
15
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ykjtz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线上)招标,在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开标大厅(
http://www.ykjtzb.com
)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按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
1
年
4
月
6
日
16
时
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
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宁泰巷
97号兖矿大厦
联系人:宋文贵
电话:
0991-3336020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
系
人:罗昱晨、莫松洁
电
话:
18195911775(罗)、13369657629(莫)
电子邮箱:
gxxj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