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陕西省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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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29日 22:0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9日 22:0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00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坤项目联系电话024-22896656采购单位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010566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6649附件:附件1FGDJHJH21-210100-00080第二次审核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30 至 2021-04-09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080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 包组编号:015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49.13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共计 1个包组,包号为015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本项目已成交包组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不次招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015包组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提供全额发票 10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小型车辆及中型以上车辆): 一、服务要求 (一)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期应在1年以上,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二)考场设施 1、在入围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17)要求。 2、考试场地建设、候考大厅、身份认证、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确保考场地面平整,无破损、坑凸等情况,考试项目设施完好、标线清晰有效。 4、确保考试区域与候考区域实现物理分离。考试区实行封闭管理,确保考场周边无树木、杂物等遮挡物,视线良好。 5、确保考试车有固定的封存车库。 (三)考试设备 1、在入围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车辆等设施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2017)。 2、科目二各型考试车必须为蓝、黄地方牌照,喷涂统一考试车标识。 3、科目二C1型考试车辆不少于3台。 4、应至少具备一种中型以上车型的科目二考试能力,且对应车型的考试车辆不少于1台。 5、科目二C1、C2、C5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曲线行驶、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5项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6、科目二B1、B2、A1、A2、A3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曲线行驶、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行驶、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模拟隧道行驶、模拟雨(雾)天行驶、模拟湿滑路行驶、模拟紧急情况处置15项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四)监管设施 1、在入围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监管系统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 1027-2017)。 2、考场应当至少安装二处对摄高点球机,确保能够对科目二考场实现视频全覆盖监控;各考试项目临近处分别安装固定监控设施,对相关考试项目中考试实现全过程监控。 3、考试车内应设置双摄像头,确保能够清晰反映考生手部操作方向盘位、档位及副驾驶、后排驾驶位。 4、考试车内音频应当确保考试项目语音、关门、挂档等声音清晰有效,不得有杂音及其它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声音。 5、科目二考场全部考试音、视频系统,应当接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远程监管中心、交通警察局监管中心及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车驾管远程监管中心。 6、科目二考场考试车辆在非考试期间,应当统一封存在固定位置,设置监控视频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 (五)考试服务 1、考场内不得有任何与驾培机构相关的文字、图片、展板等内容和资料。考场统一使用“XX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牌匾名称。 2、考场内学员候考室、监控室必须符合考场建设标准要求。考场内应设立闭环式通道,办公区、候考区、考试区相互隔离。 3、考生候考大厅应设置两处门禁闸机。分别设置在候考大厅入口处及进入考场处,候考大厅入口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系统;进入考场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和人脸识别系统。 4、考试结束后出口应设置单向门禁,考场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场内。 5、考场内应设有单独的公共卫生间。 6、考场应设置有派位、卷纸等使用的计算机和机等设备。 7、考场应当制定严格的考场管理规定和对外服务承诺,并向学员公示。 8、考场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公示板。 9、考场应当设置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设置有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 10、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全市统一的制式反光背心,佩戴全市统一的工作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考试中,其它未备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11、考试车辆全部采用蓝色地方车辆号牌,不允许使用黄色“教练车”牌照,喷涂统一标识,全部实行封存管理,严禁在非考试期间模拟训练使用。 12、考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安全制度,定期对考试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检验,进行内部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教育。 13、考试期间,考试车辆应当保证油料充足,车况良好。 14、考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法律法规规定,严禁组织、参与考试违规作弊,严禁收受考生钱物,严禁为考试员送“红包”。 (六)考场验收 未经过省交管局验收备案的考场,中标后,考试场地、车辆应通过省交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省交管局予以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报价及相关要求或说明 1、本包组应对小型车辆及中型以上车辆每人次补助分别进行报价,其中小型车辆每人次补助不超过19.23元/人次,中型以上车辆每人次补助不超过29.9元/人次。 2、费用支付 按照“先使用、后支付”的原则,在年度执行中按照各考场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次数量为准,根据中标人中标价格,予以支付考场购买服务费用。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数由沈阳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所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数据予以确认。 其他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 支付比例: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在邮件回执上签署为准。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2号 联系方式: 024-8801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6649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坤 电 话: 024-2289665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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