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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北站人防交通枢纽工程物业综合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2021年沈阳北站人防交通枢纽工程物业综合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3-30
详细内容:
2021年沈阳北站人防交通枢纽工程物业综合服务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29日 22:0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沈阳北站人防交通枢纽工程物业综合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9日 22:0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00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详见1楼大屏预算金额¥458.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枫项目联系电话024-22896613、22890043采购单位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5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1221997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0043附件:附件1JH21-210100-00728上网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沈阳北站人防交通枢纽工程物业综合服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30 至 2021-04-06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沈阳北站人防交通枢纽工程物业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沈阳北站人防交通枢纽工程物业综合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728 项目名称:2021年沈阳北站人防交通枢纽工程物业综合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80,000.00 最高限价(元):4,5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址:沈阳北站南广场人防(交通枢纽)工程,沈河区北站路90号。 2、服务面积:62000平方米。 (1)南侧社会停车场(一区)建筑结构为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为12829平方米; (2)东侧社会停车场(二区)建筑结构为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为22862平方米; (3)西侧社会出租车停车场(三区)建筑结构单层,建筑面积8570平方米;地上出入口雨棚及装饰风井棚:建筑面积为4368平方米; (4)地下人防原有新改造工程(Ⅵ区):建筑面积约为13341平方米。 二、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共149人) (一)项目经理(1人) 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负责,从事物业服务管理3年以上。 (二)办公室(11人) 1、办公室主管(1人) 人员要求: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2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沟通能力强,懂业务,能熟练操作电脑。 2、出纳兼保管员(1人) 人员要求:女性,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2年以上出纳管理经验,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懂业务,能熟练操作电脑。 3、综合内勤(1人) 人员要求:女性,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2年以上物业内勤经验,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 4、停车场收费员(8人) 人员要求:女性,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沟通能力强,懂停车场收费业务,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工程部(33人) 1、工程部部长(1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具有3年以上工程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经验。 2、强电工程师(1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电气专业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有3年以上工程电气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经验。 3、弱电工程师(1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自动化专业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有3年以上自动化设备设施维护及消防管理经验。 4、电工班长(1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具有3年以上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经验。 5、变电所运行(三班运转)(12人);电气维修工(1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电工专业相关证书(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有电气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经验。 6、维修班长(1人);给排水、通风(5人);水电焊工(1人);瓦工(1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熟悉本岗位专业技术,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7、电梯看护养护人员(8人) 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熟悉电梯看护养护专业技术,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电梯)(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四)安全秩序维护部(72人) 1、安全秩序维护部部长(1人) 人员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具有3年以上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经验。 2、消防工程师(1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专职负责工程消防设备设施及安全管理。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具有5年以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消防监控班长(1人);消防监控员(三班运转)(6人) 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具有2年以上消防安全监控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能熟练操作电脑。 4、秩序维护班长(3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具有2年以上公共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5、秩序维护人员(三班运转)(60人) 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五)保洁部(32人) 1、保洁部部长(1人) 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有3年以上保洁工作管理经验。 2、保洁班长(2人) 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具有2年以上保洁工作经验。 3、机洗保洁员(3人);白班保洁员(12小时)(18人);夜班保洁员(二班运转)(8人) 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北站南广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服务内容 负责人防工程主体设施的各种防护设施(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自动排气活门、预留管道等)管理。 (二)工程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服务内容 1、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人防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管理。 2、(强电)供配电系统:负责人防工程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二次配电、动力配电设备、低压配电箱柜,工程内照明,墙壁配电、发电机组及其它各要素配电设备等维护管理。 3、弱电系统:负责工程设备、消防安全系统、停车场收费系统及监控、中央空调及分区单体空调、电梯设备等维护管理。 4、给排水系统:负责饮用水水质定期检测,给水设备日常维护、排水系统、公共卫生设施等养护、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清掏等管理。 5、进排风系统:负责人防工程区域内日常进排风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 6、工程电梯设施:负责工程配套电梯设施的日常看护养护管理。 7、采购人临时委托其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等。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及工程设备设施资料等。 9、每季度提交物业管理专题报告,制定年度设备维修维护计划。 (三)卫生保洁服务内容 1、负责人防工程综合服务区域内停车场、大厅、各通道、各步行梯安全通道、天棚、墙壁、门窗、室内外玻璃、电梯及电梯间、会议室、公用卫生间、牌匾、装饰物等全天候卫生清洁。 2、负责领导办公室卫生清扫保洁。 3、负责每日垃圾收集、清运。 4、负责工程范围内卫生消杀。 (四)工程安全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1、消防系统 负责消防防控主机、烟感探测器、消防喷淋、室内外消防栓、气体灭火、消防标志、防火门、灭火器材、燃气报警器、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消防广播等系统维护运行管理。负责接洽、通知本工程消防维保公司,及时修复消防设施故障,完成相关消防维保服务,并由乙方在相关维保记录单上签字盖章。 2、安全秩序维护 (1)负责人防工程综合服务区域内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管理; (2)负责停车场进出车辆停放、疏导,停车场进场车辆安全管理; (3)负责综合服务区域内24小时安全巡查,纠正违规行为,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4)负责工程消防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报告; (5)负责工程安全秩序维护、设备设施运行监控24小时值班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报告; (6)负责人防工程区域内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使用管理、时效管理、配置管理。 (五)停车场管理服务内容 1、负责人防工程南社会停车场(一区160个泊位),东社会停车场(二区340个泊位)24小时运行管理,负责停车场内保洁、秩序维护、防火、防盗、进出场车辆进出、停放引导管理等。 2、负责代收取进场车辆停车费。 (六)防汛、除雪服务内容 1、负责汛期人防工程防汛保障管理。 2、负责人防工程冬季各出入口部除雪管理。 四、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人防工程主体设施维护标准及要求 1、按照国家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程维护管理达到下列标准: (1)工程结构完好; (2)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3)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4)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5)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 (6)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7)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8)工程各类档案、维护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及预案健全且符合实际。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等相关,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遵循人防工程“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勤监督勤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定期组织对工程设备维护、消防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使用人防工程,不得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危害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损坏、拆毁人防工程,不得降低人防工程的防护能力和战术技术要求,不得占用人防工程口部用地,不得在工程5米范围内取土、打桩。如确因城市建设和其他建设需要拆毁人防工程或有危及人防工程安全的,事先向市人防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防办批准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能施工。同时,拆毁单位必须按实际面积及实际防护等级补建或按现价赔偿。 4、管理使用人防工程,不准在人防工程内堆放废物,不准往人防工程内倾倒垃圾、排放废气、污水,不准占用、毁坏人防工程的出入口、疏散通道,不准堵塞通风孔洞、排水沟。 5、对人防工程的各种防护设施(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自动排气活门、预留管道等)按要求进行年度维护保养。按要求门扇活动部件涂抹黄油,预埋管道除锈刷漆,不得擅自拆卸或更改;负责检查人防工程的临空墙、防护墙、门框墙和防护顶板、底板等防护结构,不得任意凿洞打眼,穿越各种管线。 6、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每月开启一次。长期处于开启状态的,应检查是否用三角木楔垫好,防止撞击和下垂变形。如门扇密闭胶条老化脱落,应及时更换、修复。每年进行一次防,防护门立轴上油每年二次,除锈刷漆每年一次。 (二)工程设备设施维护标准及要求 1、总体要求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视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设备间及设备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符合设备管理要求; (3)配备各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规定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保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合同期内无责任管理事故发生。 2、供电系统 (1)保证24小时正常供电,变电所严格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定期巡检设备,做好运行记录;电工班长要经常检查工具、维修器材及防护劳保用品,保证齐全。变电所24小时值班,每2小时巡视一次。要坚持用电设备检修制度,变电所要按要求定期打压检测,发电机组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完好,严禁私拉乱接和超负荷用电,保障用电安全; (2)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及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3)保证双路电源正常运行,如遇有紧急停电切换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对供电设备设施坚持每天不少于2次检查巡视,对易损配件要及时更换。 3、弱电系统 (1)制定全面的监控管理制度,保证工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和稳定,要求设立专业工程师岗位,维修维护岗位人员要具有专业资格证明,值班管理人员要具有一定的电脑管理和使用能力,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建立监控系统各岗位值班工作记录,与本监控岗位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监控区域; (2)定期保存安保监控系统记录,以备需要查看;监控中发现突事件按程序及时报告和按预警级别报警; (3)配合公安、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北站南广场监控管理; (4)建立定期对空调设备、电梯、通讯等检查制度,并定期维护养护,保证各部位空调运转良好。 4、给排水系统 (1)按规定对给水设备进行卫生清洁,保证饮用水达到规定的标准; (2)排水系统畅通,工程一、二层(设备间、车库)无积水浸泡; (3)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4)保证工程负二层污水井自动排水设备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坚持每4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进排风系统 (1)停车场的平时通风,应保证排风量大于进风量,将进风量控制为排风量的80%左右,以有效排除车库内部汽车的尾气;其余工程部位的平时通风,应将排风量控制为进风量的80%左右,以形成工程内部超压,阻止外界热湿空气进入工程; (2)每月应定期清洁风管管路中的过滤网,定期给风机轴承加润滑油。若风机传动皮带松驰,应及时调整皮带的张紧度,保证设备工作效能。 6、保证委托管理的人防工程供配变电设备、照明、给排水、进排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监控等全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做好日常巡检、测试记录和维护,使其保持完好的防护功能和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7、制定各系统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8、合理用电,采取一切节能措施努力将本物业的用电消耗降到最低点,节约能耗,优化生态环境。每月形成用电分析报告并报采购人。 9、强电管理要求 (1)变电所24小时值班; (2)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3)制定应急发电机保养制度确保随时启用; (4)制定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实施,保证供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5)电气操作、检修人员应熟悉人防工程供电技术要求和规范,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合格上岗证件,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6)严格执行《人防工程配电房管理规定》和《变电所管理规定》。严格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定期巡检设备,做好运行记录;电工班长要经常检查工具、维修器材及防护劳保用品,保证齐全; (7)要坚持用电设备检修制度,变电所要按要求定期打压检测,定期保养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完好,严禁私拉乱接和超负荷用电。 10、弱电管理要求 (1)按标准规定时限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2)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按规定期限保存监控系统记录; (3)制定弱电系统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实施,保证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消防系统管理要求 (1)设专职消防报警系统监控人员,并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制定消防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3)制定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实施,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12、电梯管理要求 (1)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2)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 (3)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 (4)电梯由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保养; (5)运行出现故障,由专业维修人员维修; 13、给排水系统管理要求 (1)建立人防工程内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2)给水设备设施使用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3)建立给排水设备管理措施; (4)排水系统通畅,积水坑、排水沟定期清淘、防止浸泡现象发生; (5)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6)制定给排水系统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实施,保证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7)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4、工程通风管理要求 (1)春、秋、冬季时定时开启送、排风机,组织机械通风。夏季6月~9月,为避免湿热气流过多进入地下人防工程内部,过度潮湿造成人体不适和设备锈蚀,应科学掌握进风时间,同时要对怕潮的设备进行除湿; (2)暂未使用的人防工程应定期通风、换气。长期封闭的人防工程部分,工作人员进入前,为防止二氧化碳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过高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开启相关通风孔口进行足够的通风换气,经检查确无危害后,方可进入。 15、妥善保管采购人移交给中标单位的有关物业管理的图纸、资料、档案,建立设备基础档案,安保、消防档案。建立停车场收费管理档案。 (三)卫生保洁标准及要求 1、工程综合服务区域内所有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要求设有专人监督检查保洁工作,达到保洁质量规定要求如下: (1)公共区域地面:结晶处理,一周2-3次机械清洁养护;理石墙面、柱面,涂蜡保护,每季度一次; (2)公共区域棚面:每季度擦拭除尘一次; (3)停车场地面:一周不少于2次次机械清洁养护,特殊气候天气视地面卫生环境适时增加机械清洁养护次数,地坪漆涂蜡保护每月一次; (4)停车场墙面及通道墙面:每月擦拭除尘一次; (5)防爆坑、风井、污水坑、排水沟清理每季度清理一次(夏季每月清理消杀一次); (6)网架及探头(录像监控)外壳无灰尘、污渍、水迹。天花板每月清理一次; (7)各类显示牌及指标牌应保持鲜明、醒目,显示器及指示牌表面无积灰、污渍、印迹; (8)消防栓、灭火器、防护门、防雨棚玻璃顶、大厅棚顶每季度清洗一次。 2、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制度,各保洁区域设专职保洁人员,制定详尽具体、明确的各部位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照保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全工作日保洁服务。 3、保持物业服务区内环境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Ⅰ区Ⅱ区社会停车场、大厅、各通道、各步行梯安全通道、天棚、墙壁、门窗、室内外玻璃、电梯及电梯间、办公室、会议室、公用卫生间、牌匾、装饰物等保持洁净;场地内无纸屑、烟头等废弃杂物,内墙面无污染。 4、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5、确保人防工程内排烟、排污等符合人防工程使用国家环保标准。 (四)工程安全秩序维护标准及要求 1、建立健全24小时工程安全秩序维护管理和巡查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巡查线路和巡查制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同时兼顾设备运行状况和环境卫生。 2、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足额岗位安全秩序维护人员,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秩序维护岗位管理制度。保证各岗位安全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巡查。 (1)针对本综合服务区域设置安全秩序维护管理岗位,细分各岗位责任; (2)安全秩序维护人员要求着装整齐,服务热情,礼貌待客,文明用语; (3)疏导旅客进出站,维护工程使用安全,巡视检查区域治安、消防工作。 3、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针对采购人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有针对性制定应对火灾、盗窃、意外、治安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岗位责任并做必要演练。一旦发生异情果断、及时、妥善处置,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 4、建立健全及落实人防工程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5、消防安全管理质量标准 (1)维护和管理好工程消防系统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消防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异情; (3)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中标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明确每名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6、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应急预案 (1)根据停车场车辆安全管理特点,制定针对地下停车场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演练; (2)保证安全疏散出入口保持畅通,口部、通道内、消火栓、卷帘门、配电箱下禁止堆放物品,防止阻塞;工程内部设立醒目的疏散引导标志和标志灯,配备供电不少于20分钟的EPS应急电源; (3)落实值班值宿巡视检查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收到报警信号要及时确认火警点(或故障点)位置,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处置;要经常对消防报警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按规范配置灭火器(以ABC为主)数量,摆放位置合理,根据消防部门规定的使用期限,定期维修或更新,避免灭火器失效或爆裂。严禁车辆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排油,维修保养车辆。严禁装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车辆进场停放; (5)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6)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五)防汛除雪质量标准及要求 1、制定符合本人防工程实际的防汛工作方案。落实防汛值班责任,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安排值班人员数量, 配备足够的防汛物质、器材。重点检查人防工程排水系统的排水泵、止回阀、闸阀以及排水口,保证排水渠道的通畅,并在出入口、风井口等处准备足够的沙袋,配备用于机动、应急的潜水泵,切实做好雨季的防洪、防倒灌、防渗漏、防倒塌等防汛基础工作。 2、制度冬季除雪工作方案。冬季除雪要达到市政府规定标准。下雪即是除雪命令,负责工程各步行梯、无障碍电梯出入口部台队以上部位(不包括地铁管理的出入口部)、社会车辆停车场车辆进出(玻璃棚)口部以内的除雪工作。达到标准:人防工程各步行梯、无障碍电梯出入口部台阶以上部位无雪痕,出入步行梯无雪水;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无雪道、雪条。确保步行出入口部见石板面,停车场出入通道见路面。 (六)停车场管理标准及要求 1、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标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场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1)停车场应当由专职安全维护人员看护管理; (2)日常管理中应当认真检查、登记并按规定停放车辆,维护场内车辆行驶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 (3)保障停放场内车辆安全,严防车辆丢失; (4)严格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并在明显位置公示收费许可证及收费标准; (5)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或者有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场内停放; (6)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人防工程管理有关规定。 2、停车场收费须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进场车辆停车费。收费时及时给付交费人停车场非税收据,所收出场车辆停车费数额与给付收据金额须相等。 3、必须依法依规管理停车场,保证车场24小时车辆进出有序,明确停车场管理各岗位责任,在停车场内配备专职收费员、进场车辆引导员、场内车辆引导员、安全检查巡视员、卫生保洁员等。熟悉停车场管理,做好进出场车辆引导、停放、收费管理。 4、在停车场入口部设置明显的停车场公示牌,告知进场车辆驾驶人停车收费标准、车辆进场应知事项。保证停车场使用顺畅有序开展。 5、加强停车场内安全管理,建立停车场消防、治安、车辆故障、丢失(被盗)等应急预案。办理相关停车场种类保险。停车场内如发生火灾、破坏、偷盗、事故等事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制定针对步行梯出入口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6、制定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收费责任,建立每天人工收费与系统服务器收费记录核对制度,确保人工收费与系统服务器收费数据相等。如不相等由物业公司承担管理责任并补交当天差额款。停车场收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 7、严禁进场车辆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油,维修保养车辆。 五、物业服务有关设备及费用承担说明 1、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 2、工程排污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0.98万元,由中标单位物业费中承担。 3、物业保洁机械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且不少于3台;一般工程设备维修常用工具如钳子、搬子、万用电表、电钻、电锤等由中标单位提供,日常维护易耗材料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大型的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5、采购人承担工程设备设施运行所产生的水、电等能耗费用。 六、其他要求 1、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采购人的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具,在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保证设备、工具、办公用具完好,在扣除自然磨损因素后完好率达100%。 2、合理使用和管理各类物品,加强物耗成本管理,建立物资出入库保管和消耗登记制度,及时编制月度物业运行成本分析报表提交采购人。 3、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类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中标单位负责全部赔偿。 4、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5、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6、中标单位保证全年安全工作无责任事故,无治安、火灾等事故发生。工程及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并承担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7、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8、中标单位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对需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服务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 9、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10、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服务人员,如调整管理人员及重点技能岗位人员,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调整原因及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方通报,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详见1楼大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55号 联系方式: 024-81221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 话: 024-22896613、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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