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彭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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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彭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或者现场获取(现场获取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8楼3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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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1822021000115 |
项目名称 | 彭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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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1400000.00 |
最高限价 | 140000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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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首付款到账且资料齐备后3个月内完成送审成果;通过最终正式行政审查且收到纪要后1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签订合同后,因甲方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项目进度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合同约定时间自然顺延,或重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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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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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到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网络获取或者现场获取(现场获取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8楼31号) |
方式: | 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防范疫情扩散,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或者网络远程获取。现场获取方式:请提前电话联系:028-86582286,在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8楼31号现场获取。网络报名方式:供应商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后发送扫描件至1107836692@qq.com邮箱。(网络报名方式的采用支付宝转账支付(支付宝账号:1107836692@qq.com)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备注:发送报名表需附上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转账凭证。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提供的介绍信,可以只加盖牵头单位的公章(但介绍信上必须写明全部成员单位的名称) |
售价: | 15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9楼37-39号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9楼37-39号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2021)0074号。 2、预算金额:140万人民币 3、采购品目名称: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六、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七、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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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彭州市天彭镇街道四通西街3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043240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栋8楼29-31号、9楼37-3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028-8658228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话: | 028-6043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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