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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JN210070-02SG |
1.招标条件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江宁开发区正方大道及佛城东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经管委行审投资[2021]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2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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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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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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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名称: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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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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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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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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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结构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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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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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工程合同估算价:
9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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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管道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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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项目规模:(1)正方大道片区积水点改造。新增排水沟长度约2420米,顶管D2000管道1300米,箱涵(4*2.5m)。
(2)佛城路机场高速桥下积水点改造。道路排水沟50米,明管D300管道150米,一体式排水提升泵站一座,处理量为1200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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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工程规模:
直径:2000 mm;长度:130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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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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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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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完成投标申请。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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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8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顶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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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
| 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2.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2.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2.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备注: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其他评分因素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5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
②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横向暗标,投标人须针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细则中六个评分点的要求,分别编制并装订成六册,同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施工组织设计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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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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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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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3月29日16时29分到
2021年4月6日16时29分
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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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
|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9.4.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9月-2021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9.5.投标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两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7. 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9.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10.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1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① 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20%)
投标人提供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0-70%(含)得5分, 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0(不含)-75%(含)得4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5(不含)-80%(含)得3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均为80(不含)-85%(含)得2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85(不含)-90%(含)得1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90%以上得0分,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0%)
拟派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6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拟派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5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4分;
拟派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3分;
拟派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2分;
拟派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1分;
拟派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1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③体系认证(权重35%)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其中三个得排序分5分,有其中两个得排序分4分,有其中一个得排序分3分,没有得排序分2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本次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答辩时间由定标委员会现场确定。
注:①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
②若出现最终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情况,以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项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如果“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相同,则由定标委员会对相同者进行投票确定,票数高者排名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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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三楼 |
邮编:211100 | 邮编:211100 |
联系人:/ | 联系人:智诚艳 |
电话:/ | 电话:025-52166105 |
传真:/ | 传真:025-5216610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87708251@qq.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
账号: | 账号:3201212401201000044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