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生态廊道滨河大道(惠农段)建设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惠发改发【2021】22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资金来源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惠农城区
2.2项目概况:项目包含13部分:5条道路绿化,8处空地绿化,本项目建设总面积662090㎡。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硬质土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内容:
(一)道路绿化工程
1)滨河大道(南环路—彩虹桥)西侧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102812㎡、原有林带养护面积147058㎡,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土方平衡、回填种植土、水系开挖、清理建筑垃圾、灌溉工程、新建园路、公共服务设施;
2)南环路(安乐桥街—滨河大道段)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286㎡,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回填种植土、灌溉工程、新建园路、公共服务设施;
3)静安南街(沈阳路—兰州路段)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4400㎡,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土方平衡、回填种植土、灌溉工程、新建园路;
4)滨河大道(彩虹桥—二道沟)两侧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7727㎡,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清理建筑垃圾、回填种植土、灌溉工程;
5)山河街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9810㎡,包含栽植绿化种植及养护、灌溉工程;
(二)空地绿化工程
1)万宇商业广场西侧空地绿化工程:绿化面积5885㎡,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渣土清理、回填种植土、灌溉工程、新建园路、公共服务设施;
2)静安二区南侧空地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10083㎡,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清理建筑垃圾、回填种植土、灌溉工程、新建园路;
3)吉运城市花园周边空地绿化工程:绿化面积5086㎡,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渣土清理、回填种植土、灌溉工程、新建园路、公共服务设施;
4)第四幼儿园西侧空地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1589㎡,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灌溉工程、新建园路、公共服务设施;
5)荣达老街坊东侧临街空地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889㎡,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渣土清理、回填种植土、灌溉工程、新建园路、公共服务设施;
6)惠农区民政局西侧空地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706㎡,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回填种植土、灌溉工程;
7)华祥二期南侧空地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79㎡,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灌溉工程、公共服务设施;
8)荣达老街坊西侧空地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2486㎡,包含绿化种植及养护、清理建筑垃圾、灌溉工程、铺设生产作业道。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工程养护;(3)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4)设计及施工内容依据已批付的初步设计文件范围执行。
2.4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营范围(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8年至今具有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6日18:00时之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号,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平台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获得投标人信息,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主动关注变更公告及补充内容的发布,如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及任何澄清补疑文件,后果自负。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在线办理系统网址http://online.cwca.com.cn/)。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请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6日下午18时00分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09:00时;
6.2开标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三馆一中心东侧、长庆东街与五岳路交界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1年4月8日10:00整;
踏勘集中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1楼集合
联系人:龙鹏羽联系电话:0951-3938377、155008161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
联系人:高旭东
电话:0952-381380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宁安北街136号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七层707
联系人:龙鹏羽
电话:0951-393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