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GTY-2021-2(招标文件编号:DGTY-2021-2)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望牛墩镇官洲村校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莞市国盛校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科技园彩怡广场3栋2层
中标(成交)金额:37.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东莞市国盛校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望牛墩镇官洲村校车服务项目 | 1.线路: 根据各学校实际乘车人数及地点规划接送线路,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给的《接送线路图》为准。 2.服务时间及车次: 根据接送方案,上午、中午、下午各接送两次。具体接送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 (1)校车服务提供单位须获得校车使用许可。(具体参照《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3)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4)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参与运营。 (5)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6)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7)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8)校车驾驶员必须获得校车驾驶资格。(具体参照《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9)其他校车安全通行方面的要求参照《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上述相关法律法规有新内容或新标准的,按更新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 2021年04月01日起至2023年02月21日止。 | 本次采购的校车及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必须严格遵循东莞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8日颁布《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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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亚明、张志权、赵巨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磋商小组评审,东莞市国盛校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被推荐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望牛墩镇官洲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振南路(官洲村市场西北侧)
联系方式:梁小姐 0769-88551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腾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财津商务大厦7楼708室
联系方式:蔡工 0769-86292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 0769-8629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