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28日 18:38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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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行政区域 | 南开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8日 18: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08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无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慕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878269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慕工 022-23878269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靳绪珊 022-23611619-801 |
附件: |
附件1 | 项目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103005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对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进行法律咨询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范围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磋商开始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6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至 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电汇购买磋商文件(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52502173),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dianzizhaotoubiao@163.com),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靳绪珊,联系方式:23611619-801)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慕工 022-23878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靳绪珊 022-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工
电 话: 022-2387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