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监理工程要完成采购人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监理任务,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二、监理服务原则
(一)监理工作应按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原则进行。监理单位要制定本监理工程的监理规划报业主批准后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报业主有关部门备案,各专业按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二)监理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及专业的角度向业主提供可行性咨询意见,为保证高效优质地完成设计任务,监理单位应站在国家和业主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咨询服务。
(三)项目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在整个监理服务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或保密协议。
三、监理依据
1、监理准则依照《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GB 19668.1-2014)严格执行。
2、基础建设类工程整体监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网络相关标准参照GB/T21671-2008《局域网验收标准》,GB/T 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GB/T 21061-2007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要求执行;防雷相关工程内容按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执行;视频会议类相关工程参照GB/T 21642-2008 《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GB/T 21639-2008 《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总技术要求》,GB/T 21640-2008 《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互通技术要求》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相关标准执行;项目工程中所涉及的其他系统,按照国内外相应的行业标准执行。
3、软件工程部分,按以下标准严格执行:
(1)基础标准:GB/T 114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526-1989 《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辑符号及约定》;GB/T 13502-92 《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法的约定》;GB/T 15535-1995 《信息处理-单命中判定表规范》;GB/T 14085-1993 《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及其约定》。
(2)开发标准:GBT 8566-2007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15532-2008《软件测试规范》; GB/T20917-2007 《软件工程 软件测量过程》;GB/T 20157-2006或SJ 20822-2002 《信息技术 软件维护》。
(3)文档标准:GB/T 16680-1996 《软件文档管理指南》;GB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6-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 20158-2006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配置管理》;GB/T20918-2007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风险管理》。
(4)管理标准:GB/T 16260-2006 《软件工程 产品质量》;GB/T 18905-2002 《软件工程 产品评价》;GB/T 14394-2008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4、项目管理程序及验收参照以下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1)《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高技〔2017〕732号);
(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
四、阶段监理要求
项目各标段主要涉及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及工程验收三个阶段。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工作要求,依据国家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和标准,对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建设的设计、开发和实施;项目的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对用户的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等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保证本分标“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实现其既定目标。
(一)工程设计阶段:
要求监理单位能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档进行严格的审核,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工程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二)工程实施阶段:
监理单位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促使工程中所用的产品、材料和提供的有关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严格审查承建单位提供的实施计划,明确计划的有关细节,并通过适当的监理方法和监理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促使计划与实际执行的一致性,并使计划的调整能受到严格的程序控制。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要求监理公司能随时监管承建单位,促使工程实施过程能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且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符合。
(三)工程验收阶段:
监理单位要及时处理承建单位的初验及终验申请,针对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法、验收环境等方面,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和可行性;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验收机构并实施验收过程,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协助业主单位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承建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监理服务任务
(一)方案把关和质量控制
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总体技术设计方案;审核和确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组织和实施方案,及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原代码管理方案;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测试方案和计划;审核并确定承建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系统集成监理:负责系统集成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的审核确认;系统集成过程监督、质量审核和进度控制;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到货检验、测试和验收;网络和系统安装进度的检验和确认;系统集成其他内容质量控制。
软件开发监理:负责软件开发需求、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的审核确认;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系统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把关;软件功能与性能测试结果确认;对源代码、开发文档的移交验收;软件开发其他内容的质量控制。
其他建设内容监理:负责各类运营和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方案确认、质量把关;用户单位直接采购设备和产品的调研询价、货物验收和质量把关;用户单位直接采购的技术服务的服务方案审核、技术和进度把关;用户单位直接负责的其他工作内容的质量把关;其他相关项目内容建设的咨询等。
(二)进度控制
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对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当工期目标延后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三)投资控制
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系统软件、硬件方案及设计的优化,确保投资合理,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之内;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四)合同管理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合同履约;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查;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五)信息与文档管理
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与存档;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做好项目周报、监理建议书、监理通知、各种会议纪要、各阶段的项目总结报告等;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六)项目安全管理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密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七)纠纷协调
协助协调项目各相关单位、机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协助协调项目各集成单位、网络运营商、原厂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协助协调项目各建设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和矛盾。
(八)制度
监理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第一次现场会、监理交底会、周例会、监理协调会、专题讨论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问题通报会、阶段及最终验收会等。
六、监理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
(一)监理工程质量要求:要保证在预定的监理工程进度和投资下,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工程项目,且满足承建合同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监理工程进度要求:要保证监理工程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监理工程的各个分项、各个阶段建设按照预定的计划有序地进行。
(三)本监理工程的监理服务时间与建设项目标段建设周期和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的建设完成时间同步。以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建设完成,通过正式验收为标志。
七、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指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同时必须派出至少2人(不含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二)拟派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监理人员,若要调整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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