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经企业自主申请,现将部分药品信息变更和2019磋商撮合双跨交易药品平台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变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信息变更的62个药品、2个企业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执行日期自动导入平台,公示存在异议的自动转入下一处理流程,暂不变更。信息变更结果自2021年3月31日执行,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二、平台调整
根据2020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的相关要求,2019年短缺预警药品应急磋商和市场撮合结果再确认后,阳光平台和集采平台阳光模块双跨交易的30个药品,经与企业沟通,申请保留集中采购平台交易资格24个,阳光采购平台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集中采购平台成交价或已在阳光采购平台产生订单,维持原双跨平台交易6个。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平台变更结果自2021年3月31日执行,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平台及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联系人:尚斌联系电话:0931—2909193
邮箱:106695939@qq.com
附件:1.信息变更药品信息一览表(2021年第3批).xlsx
2.2019年短缺预警药品应急磋商和市场撮合成交药品结果再确认平台一览表.xlsx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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