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阳区园林局汉阳区花田花海、花境项目资格预审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汉阳区园林局汉阳区花田花海、花境项目资格预审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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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园林局汉阳区花田花海、花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1年03月28日 22:2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汉阳区花田花海、花境项目品目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单位汉阳区园林局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8日 22:25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0:30 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04月06日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昌亮、胡艳冉、李洁项目联系电话027-84766877采购单位汉阳区园林局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7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7-84623336代理机构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7-84766877
汉阳区园林局汉阳区花田花海、花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1-03-28 22:09| 发布单位: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日期:2021-04-06| 项目监管地:汉阳区| 【项目概况】 汉阳区花田花海、花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D ZC2021-03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0224-0210 3、项目名称:汉阳区花田花海、花境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70.22(万元) 6、最高限价:570.22(万元) 7、采购需求: 汉阳区花田花海、花境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提供查询方式以便核验。社会保险明细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五险、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诺中标后不更换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声明(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2018年3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所在地园林质监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中标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五人(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劳务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苗圃生产培育基地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提供至少2台水车和2台工程车的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购买发票、购买合同、行驶证,非自有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行驶证)、提供花卉工、绿化工至少三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上岗证等证明材料);(7)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并提供书面声明书;(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的证明材料;(9)供应商须有售后服务一小时响应体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及售后服务一小时响应并到达的承诺书;(10)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报表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两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3、方式: 详见公告附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4月0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4月06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 2、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方式:分散采购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汉阳区园林局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27-84623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联系方式: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昌亮、胡艳冉、李洁 电 话:027-8476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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