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1# 桥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882001G01,
曹妃甸工业区1# 桥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工业区1#桥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工业区1#桥梁的两端,建设动感称重系统、车辆识别系统等,详细数量、技术规格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曹妃甸工业区1# 桥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
2).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曹妃甸工业区1#桥梁的两端,建设动感称重系统、车辆识别系统等,详细数量、技术规格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
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曹妃甸工业区1# 桥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的设备供货、运输、装卸、就 位、安装、调试、土建施工、验收、质保以及其他技术服务,详细数量、技术规格见图纸、工 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经销商。制造商须具备省级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石英式动态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相关证书及报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对参加该项目的所有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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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6 09:00至2021-04-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石先生 |
电话: |
0315-5079967
| 电话: | 1883017197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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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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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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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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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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