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401202100012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氧气(第二次)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1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1.根据眉山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备案信息,采购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更正为: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竞争性谈判文件作相应更正,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2.更正第四章“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3.报名时间延长至2021年03月26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1年03月24日14时30分更正为2021年03月30日15时00分。5.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正。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23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东路6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28-3501006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2楼(乐山商业银行旁)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万女士;联系电话:028-3822112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宋先生 |
电话: | 028-3501006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