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重点VOCs排污企业安装固定连续自动监测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
一、采购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方式:0537-228696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采购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省新乡市红旗区县(区)洪门镇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
联系方式:15263705166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重点VOCs排污企业安装固定连续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00202102000009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4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1、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系统已经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分析系统的认证检测,取得适用性检测报告,并取得CCEP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的得6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CCEP及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所配备的数据分析人员中,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内容为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在线监测技术与数据分析),并同时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两个证书同时提供得5分,最高得5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数据分析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起至今任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上原件扫描件均需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按持证人员计分。)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服务人员中,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服务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起至今任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上原件扫描件均需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按持证人员计分。) |
变更为: 1、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系统已经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分析系统的认证检测,取得适用性检测报告,并取得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证书的得6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及CCEP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所配备的数据分析人员中,具有环境及化学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得3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5分,最高得5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数据分析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起至今任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上原件扫描件均需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按持证人员计分。)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服务人员中,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机构颁发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上岗资格证书(考核、培训等合格证或其它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上岗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服务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起至今任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上原件扫描件均需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按持证人员计分。)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爱节联系方式:15263705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