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拆违拆临、垃圾清运工程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327号 |
联系方式:0531-85665674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运署街16号 |
联系方式:13325116020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拆违拆临、垃圾清运工程及监理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04202102000071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拆违拆临、垃圾清运工程项目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2、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项目经理必须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95.500000 | B | 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拆违拆临、垃圾清运工程监理项目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2、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3、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设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2.500000 | C | 其他 | 1 | 暂不采购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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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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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3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30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注册登记并免费下载。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本网站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1年3月24日 至 2021年3月30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4月15日13时30分至2021年4月1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1号楼502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4月1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1号楼502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渠澎涛联系方式:13325116020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