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能力提升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能力提升
2.2招标范围: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24 09:00 至 2021-03-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延翠路79号)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投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近半年不少于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06 14: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霸州市小何庄延翠路79号)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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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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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霸州市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44室-59(集中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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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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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700
| 邮编:
| 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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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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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主任
| 联系人:
| 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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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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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7238113
| 电话:
| 1863265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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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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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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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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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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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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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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