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城南庄镇南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一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756001G01,
阜平县城南庄镇南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城南庄镇南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一已由阜平县人民政府以阜政【2020】10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阜平县城南庄镇南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一
2.1.2建设地点: 阜平县城南庄镇南安村
2.1.3投资预算: 6801.7096万元(第一标段:6690.4794万元;第二标段:111.2302 万元);
2.1.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2.1.5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项目批复后一年;
第二标段: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2.1.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阜平县城南庄镇南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一施工;
第二标段:阜平县城南庄镇南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一监理。
2.1.7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拟整治土地面积为146.145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为102.3961公顷,地类为水浇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7)本项目施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5)本项目监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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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3 09:00至2021-03-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阜平县桥东街8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8层 |
邮编: |
073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帅
| 联系人: | 马文文 |
电话: |
0312-7221332
| 电话: | 1503013782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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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7028939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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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ngxinzixu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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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www.hengxinzixu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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