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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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727202100004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平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1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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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部分的第二条、第四条进行补充,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一)越野车(5辆)部分参数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2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部门:平武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6-882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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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平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 | 平武县龙安镇行政新区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凡琪;联系电话:15680138513,88985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48号(平武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15办公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绵阳市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16-356169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高凡琪 |
电话: | 15680138513,8898519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