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2021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二次)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3-19 至 2021-03-22 | 撰写单位: |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郭晓林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2021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1500-00037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
供应商名称:中国经济信息社
供应商地址: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6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
服务类
名称:C020899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辽宁营商环境建设总要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开展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以前瞻性视角,发现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的亮点工作和存在的不足,并提供优化路径,推进示范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标杆区建设。
服务要求:3月31日前提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季度营商环境分析》框架;4月20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提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第*季度营商环境分析》3月31日前提供《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专项指标提升实施方案》。根据示范区实际需要,提供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咨询解答等服务,就数据收集、信息获取方面提供必要的协助,坚持前瞻性、科学性和建设性要求,客观提出科学建议、咨询和评议意见。每季度提供不少于1次服务,具体次数、形式、时间根据具体需求商定。6月30日前提供《2021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估指标》;7月31日前提供《部门问卷》、《访谈提纲》;8月31日前提供《企业问卷》及《市场主体抽样方案》,完成营商环境评价培训会;10月31日前开展完毕部门及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评价信息采集;11月30日前形成《2021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白皮书》。
服务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分项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按“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的规定完成
服务标准:(1)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度完成服务工作,提交工作成果。 (2)各阶段形成的材料如有问题,我方将在收到采购方完整修订建议或修订需求后,3-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定稿。 (3)我方依据需求对示范区进行至少一次项目整体情况的汇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晓林、吕宝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5%计算;即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地址: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024-58615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24-22516760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1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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