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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20日 2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品目采购单位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0日 22: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0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00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文件递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金额¥706.393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冬梅项目联系电话024-31084298采购单位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康平县东升乡东升村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220003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084298附件:附件1东升315造林及养护-招标文件.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20 至 2021-03-26 撰写单位: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金红 (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067 项目名称: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63,930.00 最高限价(元):7,063,93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 二、招标控制价 共计7063930.00元 三、项目概况 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造林总面积约4183.36亩。全部为生态林,造林方式为人工造林。养护期3年。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工期: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养护期3年。 七、完成地点 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行政区域内 八、质量保证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九、服务项目合同期限 3年 十、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造林及养护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 完成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造林设计说明书、图纸和技术资料等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造林及养护任务。 2、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4)《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5) 国家、地方现行的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3、技术要求 (1)严格按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造林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 (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中标人在土石方造林整地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建设单位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造林机械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质量标准 (1)本项目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甲方组织调查、设计、服务、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造林项目进行验收和评定。 (2)造林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程序不按规范进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养护期间保存率、密度、补植苗木品种、规格和浇水、除草、松土、除萌、修枝、病虫害防治等指标验收不合格,承建单位需负责无偿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种、救治等整改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同时,乙方养护期顺延并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 5、其他要求 (1)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造林任务; (2)原有植被移植或采伐,须办理林木采伐审批; (3)栽植苗木须办理森林植物检疫合格证书 ; (4)造林过程中禁止生产、生活用火,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5)造林过程中造成军用或政府等部门光纤电缆遭到破坏,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6)造林过程中须协调好当地居民 ,做好防尘污染和噪音扰民等环保工作; (7)造林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省、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并随时接受检查,如不按行业主管部门、设计或专家要求造林,责令停工整改。 (8)接受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对造林作业区的调整,并确保不影响工程量和造林及养护进度; (9)建设单位将依据以上审批要件、监理日志、造林日志、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等档案资料,进行竣工验收。 (10)中标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 2.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十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1.签订合同后,按中标人在造林作业区的实际对接进度情况,拨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021年竣工验收后,结算至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款项;2022年复核合格后,结算至复核合格工程量的80%款项;2023年最终验收合格后,按财政局结算金额拨付资金。 2. 合同方式:本项目合同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编号 服务项目及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东升乡 一 平地 1.1 杨树A 1.名称:杨树A 2.规格:4—5年生,胸径3.0-4.0cm 3.工作内容:挖坑、栽植、浇水、覆土保墒、清理、整地等 4.要求:满足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等 株 5787 1.2 浇水 1.名称及规格:杨树A,4—5年生,胸径3.0-4.0cm 2.工作内容:养护期浇水,3年共计4次 株次 23148 1.3 杨树B 1.名称:杨树B 2.规格:2-3年生,胸径1.5-2.0cm 3.工作内容:挖坑、栽植、浇水、覆土保墒、清理、整地等 4.要求:满足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等 株 160619 1.4 浇水 1.名称及规格:杨树B,2-3年生,胸径=1.5-2.0cm 2.工作内容:养护期浇水,3年共计4次 株次 642476 1.5 大扁杏 1.名称:大扁杏 2.规格:2-3年生嫁接苗,地径0.6,高80以上 3.工作内容:挖坑、栽植、浇水、覆土保墒、清理、整地等 4.要求:满足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等 株 183345 1.6 浇水 1.名称及规格:大扁杏,2-3年生嫁接苗,地径0.6,高80以上 2.工作内容:养护期浇水,3年共计4次 株次 733380 二 山地 2.1 大扁杏 1.名称:大扁杏 2.规格:2-3年生嫁接苗,地径0.6,高80以上 3.工作内容:挖坑、栽植、浇水、覆土保墒、清理、整地等4.要求:满足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等 株 2054 2.2 浇水 1.名称及规格:大扁杏,2-3年生嫁接苗,地径0.6,高80以上 2.工作内容:养护期浇水,3年共计4次 株次 8216 三 抚育、病虫害防治、管护 3.1 抚育 1.工作内容:抚育 2.每年除草一次、修枝一次 3.3年共计6次 亩次 25100.16 3.2 病虫害防治 1.工作内容:病虫害防治,每年2次,3年共计6次 2.养护期:3年 3.要求:满足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等 亩次 25100.16 3.3 管护 1.工作内容:管护 2.养护期:3年 3.要求:满足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等 亩3年 4183.36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养护期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 2.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0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文件递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康平县东升乡东升村 联系方式: 024-8722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024-31084298 邮箱地址: lnjxyf@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6*****000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 话: 024-3108429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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