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城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城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1-016)”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1-016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城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若本次投标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可提供“信用中国(青海)截图”http://www.qhcredit.gov.cn/qycx/showdetail.do?qyid=p5nYX3tzHOxnjdImALEC7bm9oIl04mpH%2F92HN%2Fx3emM%3D,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公告
| 2021年03月21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至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地址: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971-6151440
电子邮箱:qhjubo@163.com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 ),[emailprotected]/* */�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971-6151440)。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03月31日上午9:3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3月31日上午9:30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西宁市城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50050530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51440
联系地址: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收款人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5582 0188 0000 67752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城东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8175341
|
2021 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