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沙河大道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1〕第30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发展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沙河大道桩基检测项目;
3.工程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云山路五龙客家风情园;
4.项目规模:沙河大道快速路北起赣南大道立交,接文明大道快速路,南至赣州东收费站。桩号范围K28+344至K31+983.713,全长约3.64千米,其中高架段长约3.5千米,地面段长约0.14千米。全线包含高架主路和地面辅路、立交节点1处,3对出入口匝道,涉及1座老桥。主要包括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总投资约10.23亿元,本项目投资额约130.36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自筹;
7.检测工期: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七天内提交检测报告。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延误出具检测报告的,每延误一天由中标人承担20000元违约金(涉及方案调整等重大变更除外);
8.招标范围: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沙河大道桩基检测项目的相关所有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超声波检测、小应变、取芯、单桩承载力等);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江西省及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
3、具有相应检测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其他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所有检测人员必须取得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提供检测人员情况表及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
5、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8、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0、其它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在招标人规定的工程检测开始时间前确保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否则视为中标检测单位无履行合同能力,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2)中标检测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开展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8161315,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四、其他
1、特别: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做以下: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C的;五是未佩戴口罩的。
②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③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投标人代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5。
④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本项目发布的最新信息。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797-8202606,举报邮箱:jsjshceb@163.com;市招标办举报电话:0797-8390959,举报邮箱:gzzbtb@163.com。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赣州发展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钟晓亮(章)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 65 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
联 系 人:曾子浩 联系电话:1872010043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元元(章)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商会大厦2301
联 系 人:李优香联系电话:15083900708
监督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8390959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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