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中心项目已由献县行政审批局以献审批字【2020】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献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中心项目;
2.建设地点:献县中华大街北侧、燕京大道西侧;
项目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2861.40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3.项目总投资:706.074966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存在其他在实施项目工程;
3.1.3其他要求:(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2 09:00至2021-03-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3 09:3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献县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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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献县燕京大道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易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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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2250
| 邮编: | 0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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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葛主任
| 联系人: | 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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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7- 4506609
| 电话: | 0317-463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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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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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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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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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77317888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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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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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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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献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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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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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501697408000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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