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合成氨、尿素及公辅部分)招标公告,E1300000870001095001G01,
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合成氨、尿素及公辅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合成氨、尿素及公辅部分)已由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港审备字〔2020〕03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在正元氢能预留建设用地,紧邻现有装置,项目部分公辅设施依托现有装置。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气化、空分、变换、脱硫脱碳(低温甲醇洗)、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氨罐等装置,PSA制氢装置依托现有工程,及以上装置配套的锅炉(含脱硫脱硝)、净化水、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及总图运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给排水、供热等辅助工程与服务设施。
2.2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 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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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0 09:00至2021-04-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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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30006 |
联系人: |
董樵
| 联系人: | 刘爱宏 高敏 刘嘉欣 |
电话: |
0317-7559516
| 电话: | 18403420347、0351-565360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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