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油田十二区集油干线隐患治理工程(三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塔河油田十二区集油干线隐患治理工程(三期)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油田十二区集油干线隐患治理工程(三期)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塔河油田十二区集油干线隐患治理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北油投〔2020〕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塔河油田十二区集油干线隐患治理工程(三期)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塔河油田十二区集油干线隐患治理工程(三期)。
2.2建设地点:中石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塔里木乡辖区。
2.3建设规模:采用耐高温聚乙烯管(HTPO)内穿插工艺修复12-11站至12-12站(Φ219×6,长度10.4km)、12-10站至12-13站(Φ219×6,长度11.3km)、12-9站至12-13站(Φ273×7.1,长度10.07km)、12-13站至12-12站(Φ273×7.1,长度4.3km)、12-16站至12-2站(Φ168×5,长度6.8km)等5条集油干线合计42.87km,HTPO材料运行温度≤70℃,并完善土建、结构等配套工程。。
2.4建设投资: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864.88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18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工程物资采购、施工、投产试运行、交工以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个标段。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22日 10:30至2021年3月28日 18: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28日 18:30。
4.4若图纸容量太大等因素,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获取纸质版图纸并提交押金: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29日 10:30至2021年3月30日 18: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 18:30。
(3)获取地点:中石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生产运行室。
(4)获取纸质版图纸时提交押金:人民币0元,中标结果公示前退还图纸时,招标人退还图纸押金(无息)。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 10: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 10: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在线远程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在线远程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塔河油田采油二厂;
邮编:830011;
联系人:牟飞云;
电话:0996-4687582;
传真:0996-4687582;
电子邮箱:mufy.xbsj@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园区;
邮编:830011;
联系人:董小诗;
电话:0991-3166832 0996-4689875;
传真:/;
电子邮箱:dongxs.xbsj@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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