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车辆维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下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单位车辆维修
2.2招标范围:本次比选为某单位车辆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客车、重型货车、轻型货车、旅行车、越野车、商务车、轿车等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等车辆维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能够满足比选人的服务需求。(2)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或在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已办理了备案手续。
3.1.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9至2021-03-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比选文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26 09:30 ,地点为 承德市盛华大酒店11楼会议室(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2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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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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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承德办事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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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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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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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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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 联系人:
| 张坤、张小娜、段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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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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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4-206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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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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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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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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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xzb03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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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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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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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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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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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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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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