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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行道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闸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行道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港闸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天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港闸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行道树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芦泾河西规划二路、规划七路、融通路(黄海路--中环路)、纬三路(黄海路--中环路)、纬四路(黄海路--中环路)、经四路(纬八路--兴港路)、规划六路(规划八路-规划十路)、中环路(芦泾路-新港闸路)、芦建二河
2.1.2建设规模: /
2.1.3合同估算价:约670万元
2.1.4工期要求:7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4 月,竣工日期:2021年 6 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港闸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行道树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6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 3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3月19日至 2021年3月31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天生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李厅厅
电 话:0513-51000895 电 话:0513-85920810-803
传 真:传 真:0513-87101097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ntgs1101@126.com
2021 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