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项目下部结构后续海上吊装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项目下部结构后续海上吊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1-HG-FW03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根据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下部结构海上安装施工计划,需锁定浮吊船组资源,为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做准备。后期施工主要进行埕海1-1平台项目下部结构井口基盘、走道及电缆护管安装以及隔水套管、靠船桩打桩等工作;配合上部组块吊装后修井机安装及东、西模块连接调试等工作。
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全回转浮吊船组1组(含全回转浮吊1艘、配套拖轮、抛锚艇),分两阶段提供服务:
第一阶段:进行埕海1-1平台EPC项目下部结构后续安装工作:井口基盘下水、隔水套管打桩接桩、靠船桩打桩、走道及电缆护管安装;
第二阶段:(此阶段工作为甲方可选项工作,乙方是否提供服务以甲方实际书面通知为准):埕海1-1平台EPC项目上部组块修井机安装和上部东、西模块海上连接,配合海上调试。
海上吊装物参考信息:
装载物 | 尺寸 | 数量 | 单量(T) | 总量(T) |
下部结构吊装结构物 |
隔水管 | Φ925X40m | 16 | 25 | 400 |
隔水管 | Φ925X30m | 16 | 15 | 240 |
隔水管 | Φ925X30m | 16 | 15 | 240 |
靠船桩 | Φ950X40m | 12 | 25 | 300 |
走道平台 | 3mX15m | 2 | 5 | 10 |
电缆护管 | 3mX15m | 2 | 10 | 20 |
上部组块修井机 |
修井机-下移动总成 | 21m*11m*5m | 1 | 126 | 126 |
修井机-钻台总成 | 18m*11m*5m | 1 | 288 | 288 |
修井机-井架 | 10m*10m*5m | 1 | 60 | 60 |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4.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5. 计划服务开始时间:
第一阶段:计划乙方浮吊船组到达河北黄骅埕海1-1平台吊装海域,计划开始服务时间:2021年7月28日,计划服务周期50天。
第二阶段(招标人可选项工作):计划开始服务时间:2021年9月30日,计划服务周期为50天。
以上计划是甲方预估的暂定时间,甲方不对准确性负责,需要乙方根据经验和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自行进行判定。
实际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6. 最高限价: 1466万元(含6%增值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其中标★条款为否决项,有一条标★条款不满足,则视为否决投标,取消开启价格标文件资格。)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2.企业实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企业资质:
投标人应是投标船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或具有光船租赁证明,或具有与出租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及限期办理光租证明的承诺书。提保险证明(投标船船舶一切险和员工工伤险)。
★4. 投标船技术要求:
★4.1船舶性能参数要求
1)全回转浮吊(自带配套的拖轮与锚艇)且主钩满足:
工况1:舷外15m,固定工况吊重不小于350吨,吊高不小于60m;
工况2:舷外25m,全回转工况吊重不小于120吨,吊高不小于60m。
2)吃水要求:满足水深4.8-6.4米。
3)船舶检验证书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内。
★4.2验船要求
1)救生设备要求:配备至少60人的救生圈、救生筏或救生艇等救生设备(不含投标人船舶自有船员所需的救生设备)。
2)生活支持能力要求:向招标人施工人员提供至少60个床位(不含投标人浮吊自有船员所需的床位),满足60人及以上的住宿、做饭、就餐等生活支持条件,提供餐具消毒设施。
3)甲板有效使用区域(主钩旋转半径内)不小于600平方米,甲板上无妨碍招标人吊装及临时存放作业的障碍物。
5.作业方案:根据本项目服务提供作业方案(包括吊装作业程序文件、作业安全分析和应急预案)。
★6、船员及吊机手要求:船员证书齐全且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内;浮吊吊机手不少于2名,且吊机手操作证书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内。
7.应急联系:投标人浮吊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提供明确的应急联系方式。
★8.HSE审查:提供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商HSE审查表要求的相关资料。(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如有一项不符合,应按废标处理,取消价格标开标资格。
★9.验船
技术标、商务标文件合格的,开启价格标文件。由招标人生产管理部、使用单位、HSE监督站、项目部组建验船小组,对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船舶进行现场查验,并出具验船报告。验船结论为不满足项目要求的,视为废标。由验船小组按报价顺序依次对其他投标人的船舶进行查验。(如投标船曾为招标人提供过类似吊装服务的,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可不组织验船,由招标人生产管理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10.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张截图,或由评委现场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11.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以上资料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并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208会议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集中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②集中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208会议室。
③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不接受其他方式;
④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载体:U盘。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208会议室。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陈宪保 邮箱:chencxb@163.com
电 话:022-25910029 手机:15122144220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