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君悦公馆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房·君悦公馆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备〔2019〕34号、株发改备〔2019〕41号,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资金。招标人为株洲长房海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金丰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房·君悦公馆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中车大道与田心大道交汇处。
2.3建设规模:株洲长房君悦公馆项目暂定总建筑面积287478.01m2,分2个地块开发,其中1#地块1~10栋,包含幼儿园,建筑面积约151761.69m2,2#地块11~21栋,建筑面积约135716.32m2。
2.4工程造价:约2218万元。
2.5资金自筹。
2.6工期要求:按阶段计算工期。其中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60天(起始时间以建设方通知为准,施工图通过株洲电力公司审核为终点);外线施工时间为60天(以开工报告为起点,环网柜验收送电为终点);1#、2#地块配电间施工时间均为90天(施工以各地块工作面交付之日为起点,以各地块配电间验收送电并移交电力部门之日为终点);户表安装暂定分四期进行,每期安装时间为30天(以每期工作面交付之日为起点,以户表验收送电并移交电力部门之日为终点)。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电力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本项目及株洲市电业主管部门正常供电要求。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9招标范围:包括长房君悦公馆项目供配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包括:长房君悦公馆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优化及通过株洲市电力公司审图(同时经甲方认可)、供配电工程的报批报建工作、整个供配电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供配电系统调试、验收、移交及并网供电等。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资料进窗和供电方案审批: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保最优外线方案,主供回路拟从距离项目最近的变电站接入,备供回路拟从距离项目最近线路上的10KV环网柜或电杆接入,尽量利用原有电力埋管。外线方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报株洲市电力公司批复。
2、配电施工图设计与批复:
本项目配电工程中标单位需根据批复的供电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包含外线设计、公变设计、专变设计。公变设计从电源接入点到分户电表,专变设计从电源接入点到低压屏出线。中标单位需在设计阶段对配电房、配电设备、电缆路由进行优化,设计成果通过株洲市电力公司审批。
3、外线路由施工与验收:
从电源接入点到配电房高压柜的电力管道、电缆井等土建施工和高压电缆桥架敷设,包含新设环网柜及基础施工,现有电力管道的试通,新设埋管、顶管、砌井,桥架穿楼板和墙体的开孔、封堵等,并负责办理相关破占道手续以及路面恢复、景观绿化修复等一切工作。投标单位需认真查勘现场情况,报价需包含以上所有内容以及其他未预计因素,并负责外线路由的验收、移交。
4、配电房土建施工:
包含开闭所、公变配电房、专变配电房的电缆沟和设备基础砌筑、配电房回填、接地网、通风设施、照明、插座的施工,以及配电房地面、踏步、栏杆施工等;并负责以上配电房的土建验收。配电房的门窗、墙面、天花、孔洞预留和收边收口由总包施工。
5、配电工程施工:
(1)配电施工图范围内高压电缆敷设、环网柜安装、检测、验收、送电。
(2)配电施工图范围内的高低压成套设备的采购、安装、检测、验收、送电。
(3)公变低压屏出线到电表箱的低压桥架和低压电缆敷设,电缆分接箱和电表箱安装,分户电表的申领手续、电表安装,包含隔墙和楼板开孔、孔洞封堵、桥架和电箱接地等;
(4)高低压供电手续、验收、送电,验收后相关设备资料移交物业,并负责高低压配电操作培训。
(5)提供配电验收送电所需的10KV一次图、标识标牌、绝缘胶垫、工具、除湿设备、空调、办公桌椅、资料柜等施工图以外的所有材料、设备。
(6)充电桩部分由公变低压屏出线至充电桩电表箱的低压桥架和低压电缆敷设,电缆分接箱和电表箱安装,电表箱内预留电表表位。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或企业联合体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五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设计资质: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入围业绩要求: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评标时验证其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总负责1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智慧云平台查询为准。
3.5.2、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5.5、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6、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入围工程业绩和类似项目经历以联合体中对应分工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人员。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成员人的在职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对质量及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承诺或现金或投标保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30万元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递交。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1年3 月19 日至2021年4 月19 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 月19 日10时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7.4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
设计补偿费用: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zyjy.cn)上发布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长房海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9918986998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村汪家老屋组迎宾大道328号
代理机构:湖南金丰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朱先生
联系方式:0731-89719095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111室
附件:
3.19日(招标文件挂网定稿)长房·君悦公馆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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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日(招标文件挂网定稿)长房·君悦公馆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