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的
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1
年度防汛基础设施维修保养工程
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
、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
泰兴市滨江镇
(
2
)工程规模:
招标控制价约为
165.8
万元。
(
3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
4
)质量标准:
合格
3
、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方案包含的内容,包括防汛基础设施维修保养、本年度汛期对经维修保养的建筑物全天候跟踪服务等。
4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审计价的
50%
;余款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付清。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
(
2
)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
](
含
)
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相应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
(
5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投标人应当已列入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
《
2021
年度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框架协议供应商》水利水电工程
承包中。
(
9
)①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办发【
2016
】
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
】
527
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
10
)业绩要求:投标人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在泰兴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类似工程(节制闸、闸站、排涝泵站)维修及保养工程。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
1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03
月
19
日上午
8:30
起至
2021
年
03
月
23
日下午
17:30
。
至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辅楼二楼
202
室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
。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
1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法人章
)
、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