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资【2020】2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基金和北京市密云水库上游生态环保横向补贴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提标扩建总规模5.0万m3/d,改造现状污水厂为2.0万m3/d,新建污水厂3.0万m3/d。
2.2招标范围: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9 09:00至2021-03-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09 13: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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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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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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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乔天明
| 联系人: |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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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833422562
| 电话: | 1331338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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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4-
| 传真: | 0314-206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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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grb213@163.com
| 电子邮件: | hbsdzb2014@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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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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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天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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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无
| 账号: | 50113869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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