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3)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连续3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4)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查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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