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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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黄埔区排水户管理技术服务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020-8216569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Z-CG2126
项目名称:黄埔区排水户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埔区排水户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自然年。具体时间若受甲方工作进度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则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埔区排水户管理技术服务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埔区排水户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④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020-8216569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已完成投标登记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3)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2)补充媒体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ruzem.com/)。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相关授权文件(原件),现场购买领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二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020-8211183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
联系方式:020-82165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82165699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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